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6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07-17 10:28:25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6号)一、项目编号:JH24-211422-00059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建昌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葫芦岛市谦德粮油超市有限公司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被投诉人1:辽宁跃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建绥路11号相关供应商1:建昌县日月兴粮油批发部地址:药王庙镇本街四、基本情况2024年5月15日,采购人建昌县教育局委托代理机构辽宁跃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2024年度建昌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4-211422-00059,以下称“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5月22日发布更正公告,6月14日开标,6月17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006包中标供应商为建昌县日月兴粮油批发部。6月21日投诉人提出质疑,6月26日被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7月4日,本机关收到葫芦岛市谦德粮油超市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建昌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投诉。关于投诉事项1,建昌县日月兴粮油批发部非小微企业,报价得分未享受优惠政策。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授权建昌县日月兴粮油批发部为福临品牌小包装食用油产品的经销商之一,经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未查询到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取得体系认证证书,不应在此项加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专家评审依据评分细则进行打分,体系认证是评标打分的一项,不作为废标条件。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不成立。因006包在另一投诉处理决定中存在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如下:责令本项目006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葫芦岛市财政局或建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建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葫芦岛市建昌县财政局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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